潍坊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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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念群|“大一统”观的演化过程及其现代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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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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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政治学人 公众号)

“大一统”乃是源自汉代儒家典籍里的经学概念,曾与中国古代的“天下观”“正统观”“夷夏之辨”“文质互补”等经典论述相互渗透融合,遂成为中国历史理论的一个核心关键词。“大一统”不仅仅是一套复杂的认知体系,同时也是能够付诸实践的行动准则,在中国历朝统治合法性的建立、疆域拓展、社会治理、文化意识形态构造等方面持续发挥着统摄作用。晚清以后,随着中国开始逐渐步入现代化国家的行列,“大一统”观原先所发挥的功能并未完全消失,而是与近代输入的西方思想发生激烈碰撞交融,逐步演化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传统资源。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大一统”观的构成形态做一鸟瞰式勾勒与分析,并尝试阐述其与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关系。

  “大一统”观与中国古代“正统论”之关系

所谓“大一统”,今人极易简单地理解为不过是中央政权拓展广袤地理疆域并加以控制的空间观念,习惯性地强调“大一统”中所蕴含的“大统一”之政治蕴意。实则“大一统”是中国古代“正统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其古义揣测,“大一统”至少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首先,这个概念蕴含着“元”“始”之义,其次具有“正”的意蕴。对此董仲舒曾有一段清晰的表述:“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在这段话中,董仲舒已点出“一”“元”“正”这几个关键字的原初意义。

如果仔细分析,“大一统”其实还蕴藏着帝王如何在时间与空间上实施制度变革的深意。《春秋公羊传》首发之义就是“王正月”这个概念,并解释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即指所有历法均须归周王统摄,这是从时间观上阐释“大一统”,帝王进一步还要“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其中“一统于天下”则是从空间观上立论。

有学者发现,“大一统”的“大”字不是形容词,而是动词,词义的重心在“一”,但此“一”又非简单地合多为一,而是要从“头”、从始或从根就合多为一。在西文中无法找到与之对应的词。因为西文中的“一统”,如Unity等,词根虽源于“一”,却与“统”无关。董仲舒曾说:“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为了区别具体的“一”而改释为抽象的“元”,就具有了“道”的韵味,又近似于古希腊毕达哥拉斯派的“一元”,这个“一”既是在时间中作为序数的一,有“第一”的意思,又是在空间中作为基数的一,有“单一或独一”之义,这就是“一”与“统”的先天结合,既是天地之源,也是人之原,是“一统”的形而上学根源。这个“元”看似虚无而不切实用,实则是建立“正统观”的大前提。

“正统观”中的“元”“始”之义亦可从形而上形态扩展到世俗领域,故经书中谈到的“五始”,就包括天地之始(“元”)、岁之始(“春”)、人道之始(“王”)、政教之始(“正月”)和一国之始(“公即位”)。除了对“元”“始”的解说外,“正统观”中的“正”到底应该如何理解,何休在《春秋公羊传解诂》中曾有解释云:“一国之始政,莫大于正始。故《春秋》亦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竞内之治。”

何休解读《春秋》的目的是,把“元”“始”这些形而上概念不仅与君王受命于天关联在一起,而且使之延伸到诸侯,再下沉到底层世俗社会,构造出上下贯通、政教合一的治理体系。下面这段话把这层意思表达得更加明白:“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王者具有整合天地人之关系的能力,同时又能够把这种能力贯通弥散到人间社会的各个角落,这就是所谓“政统”的来源。董仲舒强调:“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

在明确了王权的初始来源之后,“政统”之建立仍不是君王一人所能完成,他必须为其寻找到“正”的意识形态基础。儒家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中介的角色。儒家的职责是为“政统”赋予一种道德色彩,以削弱其蛮霸的暴力特征,儒家同时亦是帝王实施制度变革的辅助者。因为建立“正统”不仅要为“大”,更要守“正”,不能仅仅单纯依靠武力寻求形式上的“一统”,而不顾及军事行动是否拥有正当性,“大一统”不仅指政令统一,还要具备正义的性质。

儒家创始人如孔孟最初都讲“仁”论“礼”,却始终得不到诸侯的青睐,后经汉代董仲舒的改造,儒学被赋予了某种“神性”之后,才获得参与宫廷政治的机会。董仲舒把孔子打扮成有“德”却无位的“素王”,拥有“受命之符”,承担着为汉代皇帝制法的使命,其实就是要赋予其辨析“正统”中“正”与“不正”的特权,为汉代“正统”思想谱系添加“正义”的色彩。董仲舒的一段话把儒家的这一使命表达得十分清楚:“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后托乎《春秋》正与不正之间,而明改制之义。一统乎天子,而加忧于天下之忧也,务除天下所患。”

帝王承天受命之际仍需受到儒家道德理想的监督,这是董仲舒率先提出的新理念。在建立汉代“正统观”的过程中,董氏要求将所有先秦时代残留下来的诸子百家思想,均须集中到儒家旗帜之下,否则不利于树立帝王的“一统”权威。但董仲舒呼吁以“德性”治理天下的构想在当时并未得到汉帝的积极响应,反而儒家在借助方士营造的谶纬之学后,倒是在汉代建立“正统”的过程中突出发挥了神秘作用。

帝王要真正确立自身的“正统”地位就必须首先拥有形而上的“天命”佑护,王者通过与上天沟通,把“天”的意志贯穿到人世间,帝王统治既有本体的“神性”前提,又具备在世俗社会推行的条件,承天受命属于“统治”一级,把“天命”具体落实到现实世界则属于“治理”层面。二者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虽有联系亦有区别。在公羊学家的眼里,建立世俗秩序必须获得“德性”支持,与此同时,基于世俗观念的“治理”技术又必须拥有“统治”意义上的超越性。

在笔者看来,对“大一统”观念流变的观察必须兼顾“统治”与“治理”两个不同视野,特别需要注意一个形而上的神圣本体的“天”是如何通过帝王接引,使之获得了一个超越性的价值源头,其中与上天沟通的各种礼仪设计和举行,均为“统治”外化的核心手段。换言之,与上天沟通的象征仪式感是王权实施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那些具体的制度实践如军事征伐、法律刑名、赋役征税等等都是“统治”合法性外化为“治理”阶段的结果。世俗政治权威需要超越的神圣性予以支持,否则极易演变成一个单纯依靠武力获取正当性的残暴政权。

自宋代以后,随着新儒学的兴起,儒家逐渐依靠道德教化原则为帝王确立了新的“正统”标准。这套标准的特征是,逐渐淡化上天的神秘性和人格神形象,更多通过柔性控制的手段维系社会秩序和信仰价值。政治和社会彻底“泛道德化”的后果是,帝王建立“正统”的神秘色彩被大大弱化了。宋明以来新儒家“道统”的建构又是基层“私学”兴起的产物,比如朱子学和阳明学都带有个人师徒传授的特色,朱子学曾经作为一门在特殊地域传播的学问,很晚才被官方意识形态所接受。

最为重要的是,这种从“私学”转变为“官学”的新儒学,大多建立在浓厚的“夷夏之辨”观念基础之上,特别强调汉人在“正统性”方面独占优越地位,排斥非汉人异族入主中原的正当性。因此,这类解释往往只适用于宋明汉人主导下的王朝,而对于非汉人少数族群统治的朝代,特别是清朝的“正统”特性,就不能仅仅依赖宋明新儒学遗留下来的思想遗产加以理解,而必须从多民族融合的“大一统”角度出发提出新的认知框架。

清朝在建立“正统性”的过程中,一方面破除了“道统”与“政统”之间的对立关系,把本属于儒家士人的“道统”收归王权控制,实现了“道治合一”;另一方面,清帝又全面反思清算了宋明新儒学排斥异族的思想谬误,有意鼓励知识界回归汉代经学,重新发掘出古代“正统论”中的“大一统”思想意涵。有不少学者已注意到,清帝特别强调以满人为中心建立起了一个疆域辽阔、远迈前代的庞大帝国。然而,清朝并非仅仅凭借广袤领土的扩展作为拥有“正统性”的理由,而是有更为复杂深邃的政治考量。毕竟疆域拓展只是建立正统性的前提条件之一,凭此尚不足以从根本上区别于以往的汉人政权。清帝的目标是在部分继承以往朝代“正统性”要素的同时,尽量融入更多的非汉人因素,从而使得其“正统性”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质。具体而言,就是从皇家礼仪的设置中寻求满人特性与汉人传统的交融与共存。

因为清朝以前的宫廷礼仪基本被笼罩在儒家思想体系的支配之下,满人作为异族入主大统,就必须建立起符合多民族共同体风格的祭祀制度。试举一例,对于《满洲祭神祭天典礼》这部钦定礼仪文献,《四库全书总目》曾有一个评价,称赞乾隆帝云:“见圣心之敬慎,视汉儒议礼附会纬书,宋儒议礼纷更错简,强不知以为知者,尤迥乎殊焉。”明确表示乾隆帝对祭祀礼仪的设计有别于汉宋儒家的解释。乾隆帝还亲力亲为,对祝辞及祭祀对象的选择均亲加酌定裁正。满洲祭祀天神的典礼原来都是“口授祝辞”,没有严格的文字规范,长期流传下来难免有阙陋失实之处,乾隆帝即命王公大臣统一编订为文字,亲自厘定和规范祭神祭天礼仪程序。乾隆十二年,面对原有“国语”祝辞不统一的状况,他发布上谕,指示“爰命王大臣等敬谨详考,分别编纂,并绘祭器形式陆续呈览”“凡祝辞内字韵不符者或询之故老,或访之土人”,复经乾隆帝酌定改正,“至若器用内楠木等项,原无国语者,不得不以汉语读念,今悉取其意,译为国语”,其目的就是要使“满洲享祀遗风,永远遵行弗坠”。

最能说明清朝“正统”具有满人特性的做法是祭祀神祗的多样化,以故宫中的坤宁宫为例,其祭祀神祗属于朝祭系统者即有:释迦牟尼佛、观世音菩萨、关圣帝君;属于夕祭系统的则有:穆哩罕、画像神、蒙古神等,这显然是一个混搭式的祭祀谱系。其中朝祭之神大多是非满洲神祗,夕祭之神则均为满洲旧有神祗。据考,“穆哩罕神”即穆哩穆哩哈,是马王神之意,属狩猎之神,或是掌管星座之神,属于恩都哩僧固,白鸟座,也是家的保护神。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对堂子祭祀的态度是:“盖古者一方一国,各有专祀,或因灵应所著而报以馨香,或因功德在人而申其荐飨,故相沿旧俗,昭事维虔,祭法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

堂子祭祀源于萨满教,在金朝萨满教就已被带入中原,一直延续到清朝。满人入关前就在沈阳的清宁宫举行祭祀,入关后堂子祭祀逐渐庙堂化,成为王朝“正典”。有学者把堂子祭天使用的神杆起源追溯到北魏拓跋氏当政时期,发现堂子类似于北魏平城西郊以方坛为中心的祭天之地。堂子祭天仪式的神秘性在清朝仍得以持续,汉人及多数满人官员都无法确知其详,或可称为“内亚传统的延续性”。这说明堂子祭祀在清朝建立“正统性”的过程中至少具备着若干辅助功用。

由此可知,祭祀天地是古代帝王建立“正统性”的必备举措,但并非每个朝代都采取与上天沟通的单一途径,也不一定完全因循宋明新儒家道德化的祭祀仪式,而是采取了更加多元化的联系手段。这些手段在清朝建立“大一统”格局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大一统”观的复兴与清朝对“中国”的再定义

与前朝有所区别,清朝建立“正统”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满人入关后占据的“中国”长期是宋明两朝所定义的“中国”,那些习惯以“中国”为本位的汉人,长期把北方少数非汉人族群鄙视成未开化的“夷狄”。“满洲人”在明代帝王和士人眼里同属异类,没资格充当儒家定义下的“中国人”,这就决定着满人在入主大统后,首先必须想方设法克服被视为野蛮人的“身份焦虑”问题,满人入关后也一直面临儒家士人对其执政正当性的质疑,满洲帝王必须寻找足够的理由,证明本为“夷狄”的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具有建构“正统性”的能力,足以从全新角度对传统“中国”重新进行定义,并理直气壮地把满洲传统纳入汉人的“正统”谱系之中,对其实行适当的改造。

需要特别申明的是,正是因为满人具有如此特殊的身份,清朝尝试建立的“正统性”肯定与宋明汉人政权有所不同,至于双方到底存在多大差别,目前有两种观点颇具代表性:

第一种看法是美国新清史学者的看法,他们认为,满人入关后,为了克服“夷狄”身份带来的焦虑,只能通过不断强化和放大自身的“满洲特性”来确立新型的“正统观”,借此对抗汉人王朝基于“夷夏之辨”构造的儒家式“正统性”,同时对西北西南蒙古、西藏、新疆地区的军事征服也建立在对多元族群身份认同的基础之上,故清朝完全可以被视为一个具有“内亚”性质的帝国。

这种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到了清朝“正统观”有别于前朝的特殊性,但基本上借鉴的是西方人类学理论,这套理论刻意突出不同族群之间的界线,却相对忽略各个族群之间发生交流与互动的可能性。问题在于,如果过度强调满人身份和所谓“内亚性”因素的关联,突出满人与汉人之间的文化断裂与隔阂,忽视多元族群之间发生交融互动的复杂性,那就无法解释清朝在选择建立“正统性”之各项要素时,在许多方面为什么恰恰延续了以往朝代的观念和制度,更无法说明满人通过复杂的思想交锋,对宋明构建的“中国”文明体系同样采取了吸收和学习的态度,最终克服和消解了族群身份认同所带来的焦虑和紧张。

第二种看法认为,清朝入主大统后仍坚持以早期儒家发明的“礼仪”观念来定义“什么是中国”,建立了一套“王者无外”的解释模式,借此削弱和改造宋明新儒学蕴含的“夷夏之辨”思想,从而得到汉人士大夫的支持,如今文学家刘逢禄即以“春秋大一统”和“三世”“三统说”来统合“内外”之别,凡符合礼仪规范者即为“中国”之一员,反之则沦为“夷狄”。这个观点虽然较敏锐地指出,清朝帝王通过回归汉代经学,对宋明新儒学所坚持的“汉化说”有所修正,借此消解了“华夏”与“夷狄”之间的对立关系,但仍以“汉人中心论”的框架诠释清朝建立“正统”的实践过程,基本没有涉及满人在利用本族群的传统资源构建“正统”时所发挥的创造性作用。

综合以上两种看法,我们会发现,清朝建立的并非是一种单纯代表满人意志的政权,而是包容不同族群文化价值在内的多元政治共同体。如果仅仅通过发掘“满人特性”,或者单独寻觅清朝政权的“内亚性”,把满汉政权的性质对立起来,否认清朝的施政举措与历朝历代汉人制度的联系;或者仅仅承认清朝不过是以往汉人文明的继承者,否认满洲传统对塑造清代政治体制所发挥的独特作用,都无法全面精准地概括清朝“正统性”的特质。

我们有必要认识到,清朝对儒家“正统观”的汲取和改造采取的是逆向超越宋明新儒学,返归汉代经学的全新思维。具体而言,清帝通过摒弃宋明理学中的“华夷之辨”成分,有意恢复汉代“正统观”中与“大一统”相关联的经典内容,使得清代“正统性”既不游离于儒家思想的传承脉络,又对宋明以来的“中国观”进行了改造,并赋予其崭新的意义。以下这段汉人学者评述康熙帝考察《禹贡》舆图之目的的议论,就把这层意思表达得非常明显。蒋廷锡在一本考证《尚书》地理的著作中,谈到历史记载上有两支“黑水”,古人却没有记录,他分析其原因是“盖以二水僻在番界,隔蔽南山阻奥,从古未通中国”。即使像法显、玄奘、元世祖、丘处机这些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哪怕他们曾经游历过西域和滇南这些偏远地区,“既未尝经其地,但从入中国之支流,以古今分域配之,料约为某水某水而已”。这表明清代以前对偏远地势的认知尚处于相当分散无序的状态。蒋廷锡接着说“今四海大一统,皇上恩威所届,靡不霑被震慑,邮传所至,迎将恐后,特命使臣远历西番,究原讨委,写图以志,支派经络,了如指掌,诸家浮说,有所折衷矣”,意思是清代帝王专门派遣人员对边远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并非仅仅出于一种个人爱好,还带有宣示国家主权,重新规划和定义“中国”疆域的政治意图。

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在这段话中同时出现了“中国”与“大一统”两个关键词,然而文中所指的“中国”仅仅是清代以前汉人眼中的地理范围,不包括某些蛮夷“化外之地”,清朝重新引入了“大一统”观念,不但彻底改变了以往汉人对疆域地理的认知习惯,消解了“华夷”势不两立的思维定式,而且明确把“夷狄”居住的地区纳入进“中国”版图,促使宋明以来已相对固化的“中国”内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清代的“正统观”往往有意凸显出“大一统”这一经典思想要素的重要性。前已述及,中国古代的“正统观”包括空间与时间等多重内涵,其中“大一统”即表达的是“正统”观念中的“空间”这一维度。只不过历朝历代君主在建立“正统”的过程中,往往会根据自身所面临的特殊历史境况,择取对其统治更为有利的一面加以发挥,而刻意遮蔽对其不利之一面。例如,宋代帝王鉴于唐代藩镇之乱的教训,在疆域版图的政治布局上常常采取崇文抑武、强干弱枝的总体设计方针,致使领土控制面积日益缩小,最终削弱了对抗北方辽金政权的军事实力,在“正统观”的阐释方面自然无法彰显“大一统”的功绩和荣耀。清帝对此曾屡有批评,如康熙帝说:“历观汉唐宋之已事,往往罢敝中国之力而不能成廓清边塞之功”。乾隆帝对宋朝掌控下的“中国”军事实力更是语含不屑:“乃知守中国者,不可徒言偃武修文以自示弱也。彼偃武修文之不已,必致弃其故有而不能守,是亦不可不知耳。”此段话不宜仅仅被看作是乾隆帝讽刺宋代偃武修文之弊端,而更应该视为他对宋代缺乏建构“大一统”观整体能力的批评。

在“正统观”构成要素的相关论述中,清朝皇帝似乎对同属于“夷狄”的蒙古元朝的“大一统”观表达了更多认同感。《元史·地理志》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踰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

我们不妨从清代文献中摘录几句话略做比较,如《大义觉迷录》中就有这样的表述:“且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另一段文字更是明确表示清朝开拓疆域之广已超过元代,乃旷世未有之举。“是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我朝。自古中外一家,幅员极广,未有如我朝者……今六合成大一统之天下,东西南朔,声教所被,莫不尊亲。”这段话一方面强调清朝接榫的是尧舜、秦汉以来的中华统续,另一方面则俨然摆出了一副欲与元朝一争高低的架势,实际上是对元朝开创内地与塞外之“大一统”局面的认同和超越。

按照元朝“大一统”的标准,哪怕再像模像样地模仿汉人政权建立起与之相似的各种制度,如果无法占据足够广大的土地,也同样没有资格自称“中国”。在清朝士人看来,以往的南北分立政权常常互相攻讦对方为“虏”,尽管金人、辽人都曾纷纷效法宋朝自称“中国”,结果正是因为这几个政权无法实现真正统一,最终均不能拥有真正的“正统”地位,以至于汉化程度颇高的金朝皇帝海陵王完颜亮也承认:“自古帝王混一天下,然后可为正统”。北宋赵匡胤原有收复幽云十六州,实现“大一统”之志,后因宋太宗两次北伐失败,总体战略从积极进攻改为保守防御,被迫采取崇文抑武,守内虚外之策,导致积极拓展疆土的“大一统”计划最终破产。

可见,宋明两朝君主被迫放弃“大一统”这个建立“正统性”之要素,实乃不得已而为之。既然在现实世界难以实现“一统”之梦,思想世界却仍要勉强维系“一统”之念,唯一的途径就是突出“正统论”中“正”之一面的重要性,而暂时搁置对疆域拓展的欲望。《公羊传》中所说的“实不一统而文一统”即有此意。在缺乏地域整合能力的特殊历史时期,宋明儒者建构“道统”谱系的目的,就是为了接续“正统观”儒家精神一脉的传承。同时又不得不更加强烈地宣称汉人比“夷狄”更具道德优势,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与北方非汉人族群之间的差异与隔阂。

“华夷之辨”乃古已有之,并非宋儒的发明,只不过宋明新儒学所建立的一套新型论说体系,把“华”“夷”差别提高到了“文明论”的高度加以重新诠释。先秦时期的“华夷之辨”尚容许汉人与“夷狄”之间身份可以互相转化,到了新儒学如日中天的宋明时期,“华”“夷”界线却被严重固化了,“华夏”族群创造的生活方式已毋庸置疑地代表着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夷狄”则始终处于落后野蛮的境地,“夷狄”摆脱野蛮状态的唯一出路就是投奔华夏文明圈,争取成为其中的一员,此外别无其他选择。即使“夷狄”暂时占据中原,其统治也不具备文明意义上的“正统性”。

一个特别生动的例子是明太祖朱元璋对元朝“正统”的评价,朱元璋一方面承认蒙古人入主中国是受到天命的佑护,同时又鄙视其为“北狄”“胡人”。且看下面这段话:“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此段表述看上去似乎有些自相矛盾,实则是朱元璋断定元朝统治虽经天命授受,却缺乏汉人持有的“道统”,这是一个政权是否文明的标志,也是宋代新儒家特别昭示的价值追求。没有“道统”中的“德性”做支撑,身为“北狄”的蒙古人仍难免纪纲败坏、人心背离,失去君臣之道,最后还是得接受“天运循环,中原气盛”,政权终归转移到汉人手中的结局,朱元璋也就此承担了接续宋代新儒家传统、“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重任。

由此可见,非汉人族群即使入主大统,也面临着如何获取那些自忖拥有绝对文明优势的汉人信任等诸多问题,元朝人无法改变“夷狄”身份、彻底融入汉人构筑的文明体系之中,不得不说也是其政权迅速崩解的原因之一。因此,满人入关以后,如何有效地克服自身的“夷狄”身份焦虑,就变成了满人是否能够真正获得“正统”资格的先决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入关之后的几代满人帝王,均花费大量精力去消解汉人对满人成为“中国”君主的疑虑和不满,这恰恰是汉人帝王在夺取政权之后根本不需考虑的事情。

清朝帝王从强烈的满洲自我族群认同,调整为“大一统”观形塑下的“中国人”认同,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满人在入关前基本上仍然按照汉人的“华夷之辨”模式,把明朝视为“中国”,而把自身当成“夷狄”,乾隆帝为《太宗文皇帝实录》所作序文曾解释皇太极入关袭扰明朝京师的目的是因“明政不纲,天人共愤,且旧与我国有隙,于是应天顺人,率师直抵燕京,声罪致讨”。接着又说:“犹念彼为中国,功垂成而弗取。”⑤字里行间仍视明朝为“中国”之地。有学者发现,清朝所撰的志书中仍曾一度延用“中国”即“汉地”的旧说,在《大清一统志》178处“中国”一词的用法中,将汉人居住地视为“中国”的地方竟有109处。

明朝士人和官僚也仍然把入关前的满洲君主当作类似于与宋朝对立的北方“夷狄”政权。吴三桂向满洲寻求救兵时,在致多尔衮的信中就表示:“王之威望素所深慕,但春秋之义交不越境,是以未敢通名。”意思是虽然是向你们借兵,但仍须遵守“春秋大义”,所谓“春秋大义”就是严分“华夷”界线的另一种委婉说法,借兵的目的乃是“示大义于中国,则我朝之报北朝者,岂惟财帛,将裂地以酧,不敢食言”。吴三桂自居“大明”臣子,身份自然属于“中国人”,多尔衮则被归为“北朝”之“夷狄”。即使满洲皇帝定都北京,在顺治元年十月告祭天地中明确宣称“定鼎燕京,以绥中国”。似乎满洲帝王承接“天命”已成定局,但仍然似乎摆脱不了明太祖朱元璋对蒙古人身份施加的话语魔咒,那就是“夷狄”入主大统虽属承受天命,却并非理所当然地自动升格为“文明”族群,心理上注定还是要败给文化上更为优越的华夏族群,满人入关后如果处理不好类似难题,亦难逃元朝灭亡的命运。

清帝入主大统后,开始寻找破解“朱元璋魔咒”的办法,其中比较重要的手段是用“籍贯”的方位概念消解宋明“中国”观中的“夷夏之辨”色彩。雍正帝特别强调,清朝“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意即清朝不是接续宋明建立在华夷对立基础之上的“正统观”,而继承的是更为广大包容的“中外一体”之“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在这个表述系统之中,所谓“夷”并不是有针对性的种族蔑称,而是一种“方域之名”。雍正和乾隆帝都曾引述孟子的话说,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舜是古代的圣王,孟子却直呼他为“夷”,文王是周朝创始人,孟子作为臣子,却称文王为“东夷”,显然没有任何歧视成分,圣贤也不以此为忌讳。由此推论,努尔哈赤自称“东夷”,同样是在表达一种方位概念。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明朝人称满人为“虏”就是一种偏见。

雍正帝解释《汉书注》“生得曰虏”四字,称其“谓生得其人,以索贯而拘之也”,批评这是敌国之间互相诋毁对方的说法,特别是历代南北政权对峙时期,也特别容易以此名义相互排斥,造成“北人以南为岛夷,南人以北为索虏”的歧视现象,这是因为“汉唐宋元明,边烽不息,每于不能臣服之国,指之为虏”。下面一段文字则表示“我满洲居东海之滨,若言东夷之人则可”,这是对孟子之言的又一次回应,接着又运用“大一统”逻辑阐明“今普天之下,率土皆臣,虽穷边远徼,我朝犹不忍以虏视之”的道理,也即是说,在经过“大一统”观重新界定过的“中国”范围之内,是不存在“华”“夷”之别的,所以再用“虏”这个蔑称来称呼满人自然完全不合理。

正因如此,雍正帝虽然对自己的“夷狄”身份仍然敏感,却不同意通过改变历史书写或强行抹去历史记忆的方式,为满人获取自尊心。他发现当朝人书写历史,经常遇到胡虏夷狄字样时就会留出空白,或者改易称谓,“如以夷为彝,以虏为卤之类,殊不可解”。雍正帝推测这些人的用意是“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者也”。雍正帝指出,这些文人著述故意遮蔽满人“夷狄”身份,篡改历史记忆的根源,乃是在于对“中外”“天地”等关系与名分的认知,尚停留在宋明时代的“夷夏之辨”框架之中,拘囿于对以往“中国”范围与内涵的错误理解之上。他说:“夫中外者,地所画之境也。上下者,天所定之分也。”正是因为清朝的统治范围“内而直隶各省臣民,外而蒙古极边诸部落,以及海澨山陬,梯航纳贡,异域遐方,莫不尊亲,奉以为主”。

既然满人已成“中国之圣主”,其建立的“大统”就是“中外天下”之“一统”,与宋明时代区分华夷之“大统”定有区别,在这个新型“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之内,“满、汉、蒙古,并无歧视”。即使那些奉行伊斯兰教的“回民”,也应按照“籍贯”之别而非种族差异加以对待。雍正帝表示:“朕思回民之有教,乃其先代留遗家风土俗,亦犹中国之人,籍贯不同,嗜好方言,亦遂各异。”尤其是居于核心地位的满汉关系,更是应该置于“籍贯”而非“种族”对立的标准之下加以认识,故更加强调:“夫满汉名色,犹直省之各有籍贯,并非中外之分别也。”如果依然“犹泥满汉之形迹,于文艺纪载间,删改夷虏诸字,以避忌讳,将以此为臣子之尊敬君父乎。不知即此一念,已犯大不敬之罪矣。”

清帝重塑“中国观”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引导士林回归汉代经学,深掘其中被宋明理学忽视的“正统”因素,对公羊“三世说”的重新释读即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何休对“公羊三世说”屡有发明,其中一个最重要观点就是为“夷”与“夏”的身份转换预留出余地。何休设计的“据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三级进阶理论,最后一世的目标就是使不同种族汇聚在一个相互交融共存的场域之中。当然,实现“太平世”的前提是,执政者必须拥有足够广阔的地理空间,才能达到“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的“大一统”局面,而这正是清朝统治远超前代的优势之所在,为前朝历代“正统”所不具备。“公羊三世说”还隐含打破周天子分封诸国体制的可能性。周朝封建以亲属关系的远近分别亲疏等级,这种关系网络的设定很容易排斥非汉人族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种族歧视观念提供依据。“公羊三世说”却是开放性的,只是把周朝过度强调族群差异的观点视为“据乱世”的遗留,到了“太平世”则转换成了华夷一体交融的新格局。

从作为大家长的周天子角度观察,他是承认各民族的礼俗传统存在着差异性的,《礼记·王制》中就明确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只不过要求这些“戎夷”之民统一服从居于中心地位的“华夏”族群的领导,并以此作为建立周朝“正统性”的基础,同时又尊重不同族群制度与习俗信仰的存在价值,故又有“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说法。这是把“统治”的一元与“治理”的多元相结合的路径,在政治上突出“正统”的重要性,文化上又承认多样差异存在的合理性。

儒家的“正统”观念不断通过道德教化方式向地方基层渗透,同时其传播范围和方式又是有一定限制的,这样就为各民族文化的个性发展预留出了足够空间,两者最终构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平衡状态。当然,“正统性”的建立过程有可能出现地方精英颠覆国家文化策略的“伪正统行为”,在不同时空中,尽管各地都同样追求“大一统”,但用来定义“大一统”的标签往往素有差异。当地方传统被纳入“大一统”的形成过程时,人们总是努力把对自我的认知与对“大一统”的认知之间的距离拉近,他们理解的“大一统”样式与其他人建构的“大一统”在概念和行为上仍然可以有很大差异。正是因为对不同地区和族群的“大一统”认知采取兼容并包态度,才造就了清朝的新型“中国观”,并据此区别于宋明新儒学凭借单一“道统”理念建立起来的“正统性”。

“大一统”观与现代“中华民族”概念的形成

“大一统”曾经作为清朝立国的“正统性”基础而存在,直至晚清面临西方的全面入侵,“大一统”的合理性才受到广泛质疑和挑战。20世纪以来,“大一统”首先遭遇到革命党反满思想的冲击,在革命党人看来,“大一统”观是清朝成功实施专制主义集权统治的意识形态根据,与西方民族国家体制必然格格不入,严重阻碍近代中国顺利融入世界体系的行列,必须对之进行批判。另一方面,每当面临外来入侵的危机时刻,如何有效维系和延续清代以来形成的“大一统”政治局面,又经常成为捍卫中国国家主权的一个热议话题。

一些当代学者也大多从现代民族国家致力于维护疆域完整的角度出发,总是习惯于把“大一统”的“大”与地域宽广、民族众多、权力无限扩张的“帝国”概念关联起来,这种想象极易把“大一统”的历史遗产与现代民族主义话语混淆在一起。另有学者认为,“大一统”观是建立现代政治思维和国家体制的古代传统基础。从表面上看,中国现代化国家的建立是接受西方挑战的结果,是全球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实际上,由于中国文明的起源和演变与西方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如果要清晰认识现代中国建立过程的复杂性,就不能完全按照西方建国模式加以理解,而是需要在中国历史的长程脉络中去进行定位。中国步入近代的历程一方面是借鉴西方现代化的过程,同时又是建立在传统历史思维方式基础上的认知过程。因此,“大一统”观作为传统王朝的观念和实践经验是否仍具有“现代性”价值,还是只能沦落成一种供人回忆品鉴的“博物馆式对象”,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最为典型的例子是有关“中华民族”观念形成与传播的争论。

关于“中华民族”观念的起源与演变已有多项出色研究。本文不拟重复以往的结论,而是想重点探讨“大一统”观与“中华民族”概念形成的联系。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日本侵华最为紧迫的危机时刻,“大一统”观曾经成为中国进行民族主义抗战动员的一个隐性思想资源,为什么说是“隐性”的呢?因为在当时的相关讨论中并没有频繁使用“大一统”这个词,但围绕抗日救国的一些舆论表述,实际上却深受“大一统”思维的潜在影响。

20世纪30年代曾经发生过一场有关“中华民族”性质的争论,鲜明反映出“大一统”观与现代国家观的冲突与调适过程。在抗战全面爆发后的1939年,顾颉刚率先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公开否认中国境内存在着汉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族群。文中说到“中国之内决没有五大民族和许多小民族,中国人也没有分为若干种族的必要(因为种族以血统为主,而中国人的血统错综万状,已没有单纯的血统可言)”。费孝通对以上观点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批评,他反驳说,一个国家并非一定是由一个文化语言团体所构成,而是可能由不同文化、语言、体质的人在发生利害关系,或有对内维持秩序对外抵抗和安全需要而结合在一起的情况。因此,不必否认中国境内有不同的文化、语言、体质的团体。换言之,不必以民族的同质化作为现代国家立国的基础,而是应该鼓励在民族平等的前提下,让少数民族获得足够的利益,从而使他们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谋政治上的统一,不一定要消除‘各种民族’以及各经济集团间的界限,而是在消除因这些界限所引起的政治上的不平等。”

费孝通的老师吴文藻则主张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应该在“汉化”与“土化”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力求协和融洽,作有意识的指导,谋有计划的调适,务使二者同时共进,相成不悖”。他表示:“调适的焦点,即在尊重土著民族的价值观念。各民族有其一己的文化重心,例如宗教信仰,风俗习尚,务须同时加以相当注重,好使他们心悦诚服的接受汉化,真正改善他们的生活。”吴文藻引用《周礼》中“修其教不易其俗”这句名言,指出此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句话恰好也是清朝实施“大一统”治理方略的一个重要依据。文章中所说“如是可以减少土著个人心灵中可能的冲突,避免部落社区整体顿形纷乱的局面”,同样也是对清朝在少数民族区域采取因地制宜政策的回应。

吴文藻坚持“政治一体”与“文化多元”并行不悖的民族政策,他的构想是“惟欲团结各族精神,使‘多元文化’冶于一炉,成为‘政治一体’,当自沟通各族文化始”。费孝通的观点与他的老师相当接近,他认为:“文化、语言、体质上的分歧是不容易混一的……若是我们的国家真能做到‘五族共和’,组成国家的分子都能享受平等,大家都能因为有一个统一的政治团体得到切身的利益,这个国家一定会受到各分子的爱护”。

事后看来,这场争论不宜完全置于学术讨论的脉络里进行评价,更多须考虑到当时特殊抗战背景的制约和影响。顾颉刚的观点得到了国民党官方舆论的支持,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这本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著作中,提出了一个“单一宗族论”,其核心观点是用汉族的血缘关系论去涵盖和取代其他少数族群的文化传承模式,其他民族不过是构成汉人“宗族”的一个分支。中国历史之所以长期延续的秘密,就在于凝聚成了一个单一宗族,“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这多数的宗族,本是一个种族和一个体系的分支”。各个民族虽有地理与文化上的差异,却都属于“同一血统之内而有大小宗支之分”。“汉族”作为唯一的“大宗族”,与其他少数族群“分支”构成了全体与部分的关系。

这个判断实际上是以汉人血缘组织为基准,全盘否认了其他族群的血缘关系均有各自的历史演变路径,同时也否认了少数族群在汉人“宗族”以外拥有独立的政治、社会与文化身份。蒋介石毫不掩饰地表示,这套论述是为了强化“我们中国整个民族共存亡同荣辱的历史运命”这一抗敌政治意识。在论述古代王朝历史时,《中国之命运》中正式出现了“大一统”这个词汇,其上下文是这样表述的:“要知道中国古来建设国家的程序,由身而家而族,则系之于血统;由族而保甲而乡社,则合之以互助。由乡社以至于县与省,以构成我们中国国家‘大一统’的组织”。这完全是依据传统儒家的道德教化原则,以上下贯通的视野概括“大一统”组织结构的政治“统一”性质,却忽视了各民族多元文化存在的合理性。

当我们再回过头来审视顾颉刚与费孝通的这场争论就会发现,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点与费孝通的“民族平等论”,虽貌似趋向两极,实际各有侧重。顾颉刚更强调抗日危机局势下国家公民身份认同的重要性,费孝通则更倾向于论证不同族群文化差异存在的合理性。在抗战的大背景下,顾颉刚的主张无疑更符合国民党官方宣传的爱国救亡动员基调,顾颉刚在回应费孝通的批评时就坦言自己对“民族”本身的学理不予讨论,而是“完全出于时代的压迫和环境的引导”。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民族平等论”显然不合时宜,甚至有可能承担政治不正确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与国民政府完全不一样的民族政策,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共同纲领》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由此确立了民族平等的原则,实际上这个政策导向比较接近吴文藻的“政治统一”与“文化多元”并存的观点。费孝通当年提出的“民族平等论”也因为恰好因应了这一时代潮流,遂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展开的几次大规模民族区域调查和“民族识别”运动,使得“民族平等论”终于上升为我国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国策,具有了意识形态的正统意义。

以往研究只注意到了这场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运动对苏联民族理论的吸收和改造,却没有意识到,费孝通随后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正是对清朝“大一统”观的继承与发扬。在系统阐释自己的民族理论时,费孝通首先批判了国民党的民族歧视政策,还特别点名批评蒋介石的“单一宗族论”,他说:“解放前,国民党政府根本否认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连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族共和’都被抹杀,他们把那些历来公认的许多民族都说成是汉族的宗支,这是赤裸裸的大汉族主义,目的是在压迫和消灭国内的少数民族。”无独有偶的是,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也曾批评国民党“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而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称之为‘宗族’”,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实行的民族平等政策与当年毛泽东的观点相当一致。

费孝通还批评中国文字很早就用犬字旁加在其他民族名称之上,宣传各少数民族的野蛮,并加以侮辱,把自己的风俗习惯视作是文明人的标注,凡是有异于这标准的都看成是野蛮的表示,同样是“大民族主义”的表现。费孝通把古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看法与德国法西斯的“民族优越论”相提并论,表示两者都是“封建主义”或是“帝国主义”分裂各民族人民团结的理论。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对宋明以来“夷夏之辨”歧视异族现象的批评,与清朝所阐扬的民族观有相当接近的地方。

费孝通还特别提到不能照搬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定义“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有共同地域,有共同经济生活,以及有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状态的稳定的共同体。费孝通则认为,“同一地区”与“共同地域”不能等同,因为同一地区里可以有不同民族的人共同聚居在内,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复杂状态。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是在各民族拥有泾渭分明的居住条件下做出的判断,而中国各民族居住地并不是区划齐整、界限分明的,而是相互插花、交错杂居的,这是各民族交叉流动和相互交往的结果,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恰恰忽略了中国族群交往的流动性。所以在民族识别的实践中,费孝通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聚居区”概念。这与清朝统治者对少数族群风习差异的理解与包容态度无太大区别。

在积累了丰富的民族调查经验,又经过多年思考之后,费孝通在20个世纪80年代系统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的主张。其要旨是,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实体,并不是相加在一起的总称,而是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即“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这就是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元层次论。其中汉族只是多元层次中的一员,起着把多元族群结合成一体的凝聚作用,最终目标还是要超越汉族本身,凝练成包容各类族群的“中华民族”。

另一方面,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不同层次可以并行不悖,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高层次民族容纳低层次民族,实质上是一个既一体又多元的复合体,其间存在着相对立的内部矛盾,是差异下的一致,通过消长变化,以适应多变不息的内外条件,而获得这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费孝通的解释表面上似乎仅仅是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改造发挥,实际上更多汲取了清朝“大一统”观对少数族群治理的经验。具体而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和与之相适应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对清代藩部治理体系的传承与改造。

中国历史上自古就有所谓“宗藩制度”,“藩”指封建王朝分封的地域。周朝建立初期就已开始将周姓子弟分封到周边地区,以拱卫王都。《尚书·禹贡》即运用“五服制”安排宗藩体系的远近分布规则,区分“华”“夷”界线。天子利用宗法血缘关系分封同姓宗亲为诸侯,授民疆土。从此周王集宗统君统于一身,扮演着“宗法”与“政治”的双重身份。秦朝以后改天下分封格局为郡县制,对身处边远地区的蛮夷戎狄等非汉族群仍然实行宗藩体制,只不过“藩”的管理对象从同姓或异姓同族转为异族首领。

秦汉以后,先秦宗藩制度改为郡县制和宗藩制并存的二元体制,郡县制适用于中央政府直辖地区,宗藩制则被应用在间接统治地区。历朝历代的中央集权体制总是想不断扩大郡县制的控制范围,压缩异族生活的区域,由于历史境遇不同,经常难遂人愿。特别是宋明两朝,地处宗藩区域的异族政权,其军事实力往往与实施郡县制的中央政权旗鼓相当,甚至更具强势。最明显的例子是宋明时期北方辽金元与明末满洲政权对中央政府的威胁始终存在,蒙古人和满人还直接统一中国取代了汉人政权。与前朝不同,清朝通过建立理藩院,把内外蒙古及西藏、新疆地区纳入了实际控制版图,成功化解了郡县制与宗藩制对立的尴尬困局,真正实现了多民族共享广袤疆域的“大一统”局面。宗藩制与郡县制至此才真正融合成了一体。这就是清朝倡导的所谓“王者无外”的统治理念,从费孝通所表述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的内涵来看,无疑就是清代多元一体统治策略的延续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所展开的“民族识别”运动,采取的方法虽然多少源自西方人类学对“民族”的定义,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西方学界对“民族”内涵与边界的认识,至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则更像是对《礼记·王制》那句著名的“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原则的变通改造。保留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即是“不易其俗”,在勉力推行国家认同观念的同时,适当采取灵活手段,尊重少数民族的地方自治权,就是“不易其宜”。

清朝对“藩部”的统治与传统羁縻政策大不相同,对藩部政权绝非放任自流,而是逐步加快政治一体化的进程,在有条件采取郡县制的地区尽量实施改革措施,以促使其更加“内地化”。费孝通把“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分成“自在”与“自觉”两个阶段,并承认清朝正是运用“大一统”观促成了中华民族“自在”意识的形成。他说:“汉族通过屯垦移民和通商,在各非汉族地区形成一个点线结合的网络,把东亚这一片土地上的各民族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中华民族自在的民族实体,并取得大一统的格局。”同时又指出,中国境内各民族由于受到西方列强的入侵,才自觉凝聚成一个更加团结牢固的实体,“这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形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这个实体的格局是包含着多元的统一体,所以中华民族还包含着50多个民族”。如果详解这段话的含义,我们会发现,“自觉”的“中华民族”意识与清朝“大一统”规范之下的“自在”民族意识,乃是一种前后衔接的继承关系。我们不妨说,“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就是对清朝“大一统”多民族共存观念的升级改造。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一方面延续了费孝通和吴文藻早年提出的“民族平等论”的若干见解,同时又吸纳了顾颉刚等人在面对民族存亡危机时突出倡导政治一体化的合理诉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明出了一整套更为均衡合理的民族团结理论。正如多年以后费孝通在纪念顾颉刚一百周年诞辰的文章中所总结的那样:“答案是中华民族既是一体,又是多元,不是能一不能多,能多不能一。一体与多元原是辩证统一的概念。”

费孝通把“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划分为“自在”与“自觉”两个前后衔接的阶段,既吸收了清代“大一统”疆域格局之内多民族治理策略的独特精髓,又对中国在现代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涌入的各类西方理论保持批判性的开放心态;同时又积极探索遭遇外来入侵时,作为中国公民应该如何建立起更加具有凝聚力的抗争意识,自觉地与国家的对外抗敌目标保持一致。这样就成功突破了当年那场有关“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争议所面临的舆论困境,即如何在保持国家身份认同的同时,仍然有效维系少数民族文化的多元特性和竞争活力,最终实现了“中华民族”观在历史性和时代性方面的妥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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