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网上教学期间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课程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现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张友祥 李俊英
副组长:殷彩艳、张树诚、李守香
成 员:郑玉华、张敏、王丽丽、宋康健、刘福金
二、督察时间
2020年2月17日至开学
三、督查内容
(一)线上教学准备阶段
1.线上课程开课计划。
根据上报教务处各门课开设的线上课程、班级、授课教师及相关教学平台,任课教师制定线上开课计划。
2.线上课程教学准备。
任课教师选用教育部推荐的本门课对应课程;如无对应课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平台进行备课。任课教师须按学校线上教学规定完成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包括: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计划表(或教学进度表)及线上教学安排(时间、内容、方式等)等。
3.线上教学平台初始工作。
任课教师创建课程、班级等,并将相关教学资料上传至教学平台。上课前2天通过网络向所教授学生公示线上教学方案,并将相关教学资料上传至教学平台。
(二)教学运行情况督查
1.线上教学计划执行。
严格执行制定的线上课程教学计划。如有变动,应提交课程教学变动申请,经院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领导批准。
2.线上教学资料更新。
根据线上教学方案,至少提前2天将相关教学资料上传至课程网站。
3.线上教学组织管理。
任课教师实施有效的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包括:
(1)准备好线上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
(2)组织线上教学学生签到和进行到课率统计。
(3)及时布置作业及思考题,每堂课都要与学生互动,并对教学效果进行反馈。
(4)每周三下午进行线上教研活动,就下周上课内容进行教研。
4.线上教学评价。
任课教师制定线上课程考核方案,提倡多元化考核方式,科学评价学生学习成果。
四、督导措施及要求
1、上课前一周所有任课教师上交下周线上授课的教学计划至各教研室主任,如有进度变化需写明原因。
2.每周周五任课教师上交本周线上上课的所有材料至教研室主任处,包括教师上课照片、学生学习照片、平台学习的各种截图(包括:教学平台、我的课程信息、班级信息、上传的教学文件及资料、考勤及作业等截图,将所有截图存放在Word文档,用“姓名_截图.docx”文件保存。)等。
3.通过教学平台,各教研室主任每周在各自的教研室内部抽查1-3名教师教学过程实施情况,并做好电子记录,统一交马院教学负责人。
4.督导人员可加入班级qq群、微信群等,了解线上课程组织开展情况。
五、注意事项
(一)督查人员基本要求。
线上教学期间,督查人员应深入线上教学平台,督查课程教学;随机联系授课教师和学生,了解教学单位教学组织与管理情况;查阅教学组织和教学实施阶段相关数据,评估教学质量。
(二)强化问责力度。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质量及正常的教学秩序,凡未按学校线上教学要求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02